一、项目编号:N5110112022000011
二、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1: | 邯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滏园街66-1号 |
投诉人2: | 讯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1幢8楼 |
被投诉人: | 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12-2115号 |
相关当事人: | 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凤窝街240号 |
四、基本情况
邯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讯思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于2022年6月22日就“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0112022000011)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7月15日收到邯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讯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投诉书,于2022年7月20日向设计研究院发出一次性补正告知函,于7月22日收到投诉人补正材料并依法受理该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8月3日分别向被投诉人代理机构、相关当事人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8月5日,本机关收到代理机构《关于邯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针对内江市东兴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项目质疑投诉事项的情况说明》。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设计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而招标文件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至少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招标文件前后矛盾。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进行招标,采购内容即包含了勘察设计要求也包含了设备采购、安装阶段的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属于典型的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模式,而且本次项目预算本就已经大于400万元超过了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范围,但是却采用的是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进行招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评标过程中关于人员的评审未结合各地区不同的专业人员认定情况、政策因素进行评审,变相限制了外地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对投标供应商差别待遇,严重损害投标供应商的正当利益。
2022年5月26日,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2022年6月17日,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6月21日,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二十九条的规定对投诉事项1依法驳回投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2不成立。